协会公告
各市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日前,我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已被中国烹饪协会授予注册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辽宁培训基地称号,承担注册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培训认定工作。
为引领行业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养打造一支我省餐饮业高素质、高水平、高技能人才队伍,适应餐饮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省协会决定开展首批注册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培训认定工作,届时也将进行注册第二批辽宁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培训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认定条件
1、注册中国烹饪大师、名师认定条件
1)在中国烹饪协会认可的国内外大型专业赛事中获得过金奖及以上成绩;
2)年龄30周岁(含)以上,且专业工龄不少于10年,获得技师称号(或获得过省级协会表彰的烹饪大师称号满1年以上)可申报注册中国烹饪名师;
3)年龄40周岁(含)以上,且工龄不少于20年,获得高级技师称号且为注册中国烹饪名师,可申报注册中国烹饪大师;
4)有省级以上烹饪、餐饮协会的推荐意见。
2、注册中国餐饮服务大师、名师认定条件
1)在中国烹饪协会认可的国内外大型专业赛事中获得过金奖及以上成绩;
2)年龄30周岁(含)以上,且专业工龄不少于10年,获得技师职称(或获得过省级协会表彰的餐饮服务大师称号满1年以上)可申报注册中国餐饮服务名师;
3)年龄40周岁(含)以上,且工龄不少于15年,获得高级技师职称,可申报注册中国餐饮服务大师;
4)有省级以上烹饪、餐饮协会的推荐意见。
3、注册辽宁烹饪大师、名师认定条件
1)名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上,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大师年龄在38周岁以上,从事本专业18年以上;
2)取得高级师以上或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获得过辽宁烹饪名师满1年以上);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组织开拓能力;
3)具有较高的烹饪理论水平和精湛的厨艺;
4)曾发表专业文章或出版过烹饪专著;
5)在省级烹饪比赛中获奖或担任评委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公认的特色菜系。
4、注册辽宁餐饮服务名师、大师认定条件
1)名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上,从事本专业8年以上;大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上,从事本专业15年以上;
2)具有较高的餐饮服务理论水平,精通餐饮服务流程;通晓酒水知识、礼仪规范、饮食风俗、营养知识;
3)在省级旅游餐饮行业比赛中获奖或担任过评委;
4)具有指导培养餐饮服务技师的知识和专业能力;
5)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掌握专业外语知识。
二、申报办法
按要求填写注册登记表(见附件2)。连同申报所需准备材料寄送至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地址:沈阳市皇姑区白龙江街60号),还可发送至协会邮箱lnspx@126.com。
三、申报时间和认定程序
1、申报材料:从即日起至5月15日止,申报人按照认定条件和所需准备材料的要求(见附件1)填报材料。
2、材料初审:各市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3、专家认定:按中国烹饪协会统一安排,由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培训并认定。(考评分为在线理论答题和现场实操考评两大部分)
4、培训考核认定时间:2016年5月26-27日
地点:沈阳市华夏饮食文化博物馆
5、公示、证书颁发:按认定程序认定合格后,由中国烹饪协会、省协会在网上公示,公示通过后颁发证书。
四、评审认定费用
按中国烹饪协会统一规定的评审认定费收取标准为:
注册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名师4000元/人;
注册辽宁烹饪大师、名师3000元/人;
注册辽宁餐饮服务大师2000元/人,辽宁餐饮服务名师1500元/人,费用在评审认定时交纳。(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费、食宿费、场地费、课训费、服装费、证书牌匾费用等,中国烹饪(餐饮服务)大师另收服装费1000元/人)。
五、其它
1、请各地协会精心组织,按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评审。凡通过评审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人员,将在相关媒体上免费宣传,并根据需要适时邀请其参加行业相关活动。
2、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玉 13700002275
于天波 18624017878
胡 斌 15998830408
齐向阳 13840139313
张可心 13066728547
电话:024-86805996 86800170
邮箱:lnspx@126.com
协会网址:www.lnspx.com.cn(注册登记表可在协会网站上下载)
附件1:申报所需资料
附件2:申请表
辽宁省餐饮烹饪行业协会
2016年4月18日